
新湖南客户端6月1日讯(通讯员 沈燕 江鹏程)近日,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法院“五老”调解室特邀调解员退休老法官邓东元成功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促成原、被告双方当场和解,被告当场履行完毕,有效地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同时也大大地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2023年2月1日,唐某驾驶无牌无证轻便二轮摩托车将郭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撞倒,造成郭某受伤,车辆受损的局面。东安县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唐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唐某一直拒绝赔付医疗费用。郭某多次催要无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将唐某诉至法院,要求唐某赔付医疗费用、车辆维修费用等各项损失。
在案件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耐心细致地为双方当事人释法答疑,分析利弊,一番劝导后,终于让双方能够平心静气地商讨解决方案,通过详细阐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等内容,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履行协议,唐某当场赔付了郭某因该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郭某也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
近年来,东安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五老”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中的优势,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便利,通过达成调解协议、自行和解等方式,使大量案件成功化解于诉前,促成纠纷多元化解。今后,东安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优化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责编:田文
来源:东安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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